【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析]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A选项中,韩某因工负伤的情况属于《劳动法》第29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确须裁减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劳动法》第 25条规定的范围,所以单位无权解除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律师的建议正确。
B选项中,虽然陈某在医疗期内,但是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所以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C选项中,虽然纪某在哺乳期,但是纪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以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D选项中,虽然黄某在孕期,但是黄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D、C、D选项中律师提供的建议均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