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论公共行政决策的法律途径。(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考研真题)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公共决策的法律途径是指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约束决策行为,将公共决策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保证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现,使公共决策更加合理或至少避免重大失误,必须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作为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最新分支之一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宪政改革观点。该理论的奠基人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政治过程(公共决策或公共选择过程),就必须改革相关的规则,改革政治游戏的框架,因为一切游戏都由它的规则所限定,一场较佳的游戏只产生于改变了的规则。他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公共决策的规则和约束经济的和政治的行动者的规则和限制条件。这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我国目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期,必须加强法制建设,特别注意公共决策的法制化建设,完善决策体制及各项决策规则,使公共决策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公共决策法制化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依法确定决策权力的合理结构,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各种决策主体的决策权力,实行合理分权,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理决策权力体系。 (2)依法确定科学合理的公共决策程序,即以法律的形式将这种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固定下来。 (3)建立健全决策者的责任制,明确规定决策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使之对其决策行为负责,若不遵守决策规则或法律而导致失误者,必须负政治的、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 (4)规定政策参与者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民主权利,并使决策咨询特别是专家咨询制度化,这方面可以借鉴香港的强制咨询的做法。总之,公共决策法制化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保证,只有通过将公共决策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使得公共决策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必须深入进行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优化或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及其运行方式,提高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质量,尽快实现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形成与市场机制相配套的宏观调控机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