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
[详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6条:“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进行财产保全。”选项A、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7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7.中止程序:“中止,是指当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专利局根据权属纠纷的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中止有关程序的行为。”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对专利权人采取保全措施一般适用于专利权属纠纷,不适用于专利侵权纠纷。选项D错误。
[注意] 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第67条:“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上述法条是关于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诉前证据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此处注意诉前停止侵权行为与诉前证据保全的区别: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以及作出裁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