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范文] 野生鱼体内存在激素真的没必要恐慌吗?
该材料通过某环保组织对长江鱼体内是否存在有毒成分的调查结果的分析,得出了部分野生鱼体内所含的“环境激素”量非常少,市民没必要恐慌的结论。该论证存在诸多偏颇和漏洞,结论难以成立。
该论证存在的第一个偏颇是以偏概全。该材料只在位于长江下游的M市取了10个样本,全为鲤鱼和鲶鱼。既然是要对长江鱼体内是否存在有毒成分进行调查,那么就应对位于长江上、中、下游的多个城市内的鱼类展开调查,确保调查区域的广泛性。然而材料仅仅抽查了位于长江下游的M市,而且选取的鱼样本才10个,范围窄,数量少,调查的初始工作既无法确保科学,其后检测的“鱼样本中的激素数量非常少”的论据亦难以成立。何况抽查的是长江流域最常见、老百姓最常食用的鲤鱼和鲶鱼,这样单一的调查,怎能让“市民没必要恐慌”?可见该论证没有多少科学可信度。
该论证存在的第二个偏颇是主观臆断。题干中说“鱼类之所以含激素,就是因为一些农作物使用激素催熟,激素随地表水流进湖泊、江河”。这种认识未免有些绝对化,鱼类体内含有激素,原因并非仅此一条,还可能是因为部分鱼饲料含激素,工业污染物排放入江导致江水污染,等等。因此,武断地得出“只要日后农民不对一些农作物使用激素催熟就可消除此情况”的结论也是不科学的。这种主观臆断难以成立。
该论证存在的第三个漏洞是论据不足。第一该论证说,“M市的野生江鲜在市场上的销售还是很少的”“从这两年抽检结果来看,M市的水产品合格率还是很高的”,让市民没必要恐慌。但是抽检的范围和数量都没有交代,而且抽检年限较短,这种科学性难保的抽检,难以让市民放心。再说抽检的指标主要是抗生素类药物残留、重金属以及农药残留,无法证明鱼体中被检出的“环境激素”壬基酚和辛基酚也在检测范围之列。所以,该论证让市民没必要恐慌,显然论据不足。
该论证存在的第四个问题是没有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题干说“部分野生鱼的确存在激素情况,但其数量非常少,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这种静止看问题的方法,是缺乏忧患意识的表现。激素数量是否很少暂且不说,虽然吃了含有环境激素的鱼类不会对人体有立竿见影的危害,但随着有害物质量的不断积累势必会导致质变。同时,该结论还会误导相关地方政府在长江环境治理上的决策——既然说对人体无害,那就用不着去管。这种缺乏发展眼光、不思后果的论证,将会贻害子孙,是可想而知的。
综上所述,该论证存在着以偏概全、主观臆断、论据不足和缺乏发展眼光等逻辑缺漏,没有说服力,结论难以成立。所以,该论证缺乏有效性,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