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政府利益分析说”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于60年代步人鼎盛时期,影响很大。被誉为“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之父”的柯里于1963年将自己早先发表的大部分学术论文收集在一起,整理出版了《冲突法论文集》一书.集中反映了其“政府利益分析说”的核心内容。他对传统的冲突法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他看来,“没有法律选择规则,我们会更好些”。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涉及儿个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的问题:第一,政策问题。柯里认为,立法者制定某一法律规范,是为了通过适用该法律规范而促使政府的某一特定政策得到实现。第二,利益问题。柯里认为,法院在审理某个具体案件时,只能适用具有合法的或合理的政府利益的那个州或国家的法律。第三,分析方法问题。法官在确定法律适用问题时,如何判断各有关州或国家在具体案件中是否具有合法的或合理的利益呢?根据柯里的理论,法官应当采取“政府利益分析”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柯里的学说提出来以后,在美国冲突法学界引起很大的反响,直到现在,美国的一些新的冲突法理论也未能彻底摆脱他的学说的影响。美国的一些学者,如汉考克(M.Hancock)、希尔(H.K.Hill)和温特劳布(R.J.Weintraub)等,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支持并详尽阐述了这一学说。
一般来说,人们对柯里作出的努力都是加以肯定的,他对传统国际私法理论的抨击和批判,可以说动摇了有几个世纪历史的国际私法理论基础,他的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也有可取之处。但是,对于他的理论和方法仍有许多非议。柯里的学说中那些太过分追求法院地利益,以及企图彻底抛弃冲突规范及其制度从而否定国际私法的最基本内容的东西,是不可取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