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申请的法律效果。《破产法》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故A项错误。根据《破产法》18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触或者继续履行。故B项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32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权利人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正确。根据《破产法》第40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