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公民王某为A上市公司高级职员,2×15年调入A公司。2×16年12月31日被授予100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价为每股2元。2×19年8月31日,王某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A公司股票100000股,当日市价为每股10元。2×19年9月10日,王某以每股11元的价格将100000股股票全部卖出。则王某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______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题考查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杨某行权时,股权激励收入=(10-2)×100000=800000(元),应纳税额=800000×35%-85920=194080(元)。2×19年9月10日,个人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