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报业控制的措施。
(1) 迫害爱国报刊,创办为日本侵略服务的报刊
在沦陷地区,日本侵略者残酷地迫害与镇压一切具有民族气节的报刊,创办为日本的侵略 罪行张目、奴化沦陷区民众的报刊。
① 以长春、沈阳为中心的东北地区,大批日本人担任新闻机构或新闻统制机构的主持人或 实际主持人。伪满当局实行新闻社新体制,建立起由伪满当局直接控制的中文三大新闻社。
② 华北地区,在北平、天津创办报刊。
③ 华中地区,在上海、南京创办报刊。
④ 华南地区,在广州、香港等地创办报刊。
(2) 扶植汉奸傀儡政府实行殖民新闻统制
在沦陷区内,日本侵略者大力扶植汉奸建立傀儡政权,这些傀儡政府制定与颁行殖民新闻 统制的法律与法规,建立殖民新闻统制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殖民新闻统制。
① 在东北,伪满当局用法律手段强化新闻传播事业的所谓“国家”垄断政策,还设立实行殖 民新闻统制的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殖民新闻统制制度。
② 在华北,制定《出版法》,使其新闻统制合法化。
③ 在华中,在伪府行政院内设置宣传局,主管文化及新闻宣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