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论述语言符号的“不变性”和“可变性”。
语言符号具有任意性,这种任意性是指作为符号系统的成员,单个语言符号的语音形式和意义之间没有自然属性上的必然联系,只有社会约定的关系。所以什么样的形式和什么样的意义结合都是社会全体成员约定俗成的。从历时角度来看,可以用不同的形式来表示同样的意义,如中古的语音与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语音相比有很大差异,入声已经不再存在,而是分派入其他四种声调之中,那些在中古是入声音节的字发展到今天,就要改换其他语音,如“国”字在中古是入声字,今天语音发生变化,读作“guo”。此外,与古代汉语的词汇系统相比,现代汉语的词汇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今天的“走”表示“行走”义,而古代则表示“跑”。这些都是语言发展变化的例子,从这方面来看,语言符号是具有“可变性”的。
从另一方面来看,语言符号又都具有“不变性”。因为语言符号的语音形式和意义之间的联系是约定俗成的。所以只要某一符号的语音和意义的关联被社会全体成员所认可,那么在短时间内就不会改换,例如,从五四时期开始,我们一直用“头”来表示脑袋,而不采用其他的语音形式。如果语音和意义之间的联系不断发生变化,这种平衡就会被打破,语言世界的秩序就会混乱,无法满足人们交际的需要。所以从共时角度来说,语言符号在某一地区内在某一段时间里不会发生剧烈的变动,这又是语言符号的“不变性”。
语言符号的这两种性质,既反映了人们生活发生的变化,通过产生新的形式与意义的组合满足人们的交际需要,又保持了某种稳定性。这是语言符号能够适应交际的重要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