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广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宪法。宪法规范虽然都是原则性的,但其中也有一些构成了行政诉讼法的渊源。如《宪法》第5条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第41条关于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权利,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权获得赔偿的规定,等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部专门的行政诉讼法典,比较完整、集中地规定了行政诉讼各项具体制度,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渊源。
   (3)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这两部法律中关于法院审理案件、从事诉讼活动的一般性原则及审判制度的规定,关于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规定,也是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4) 民事诉讼法。我国法院对行政争议、行政案件的处理,是从运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行政诉讼法典中虽然也有一些规则是与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相同或者类似的,但主要是就行政诉讼所涉及的特殊问题作出规定,而对两种诉讼共通的规则未作规定或者只作原则性规定。《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5) 其他单行法律、法规。专门的行政诉讼法典、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民事诉讼法都是单行的法律,因此,在这里,“其他单行法律、法规”是指除上述法律以外其他载有行政诉讼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而它们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规范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此类法律、法规涉及行政诉讼的内容,一般是关于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起诉行政行为的期限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关系等。另一类是规范行政法某一方面制度而不针对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如《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也有一些条款涉及行政诉讼。
   (6) 法律解释。
   (7)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中涉及行政诉讼问题的规定,除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范的渊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