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无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在本题中,乙丙均有优先购买权。因此,A、B两个选项错误。同时乙是在按份共有下的优先购买权,而丙则是租赁合同项下的优先购买权。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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