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4.
在刑事判决书中书写判处的刑罚对,错误的是
A、
宣告缓刑的,写为“判处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
B、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简写为判处“死缓”
C、
判处的各种刑罚,应按照法律规定写明全称
D、
宣告缓刑的,应写为“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写判决结果时,判处的各种刑罚,应按法律规定写明全称。既不能苟简,例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简写为判处“死缓”;也不能“画蛇添足”,例如宣告缓刑的,不能写为“判处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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