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对于外国文化,排外主义的方针是错误的,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镜;盲目搬用的方针也是错误的,应当以中国人民的实际需要为基础,批判地吸收外国文化。”
   ——《毛泽东选集》
   “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邓小平文选》
   “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外国经验、外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毛泽东选集》
   “人们往往把民主同美国联系起来,认为美国的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我们不能搬你们的……中国如果照搬你们的多党竞选、三权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动乱局面。”
   ——《邓小平文选》
   “几乎与60年代美国法律与发展运动同时,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德也被派到埃塞俄比亚,帮助起草那里的民法典。此后,他也宣言,他所起草的埃塞俄比亚民法典在技术上超过了100多年前的《拿破仑民法典》但结果怎样?它们在秘鲁和埃塞俄比亚的命运都表明,这些技术高超的法典根本不能适应那里的国情。”
   ——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与方法》,  根据上述材料,试分析我国在进行法律移植时,应持以怎样的态度?
【正确答案】法律制度具有相对独立性,既表现为同一国家社会形态发生变革时期新的类型的法与旧的类型的法之间的历史联系,也表现为属于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互借鉴、吸收、移植。法律移植,即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某些因素是从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或许多国家的“法律集团”中输入的。输出国是这些法律制度因素的母国,具有典型意义;可以这样说,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规则、概念、法律实践、法律意识等因素完全是自己独立创造的,而没有吸收、借鉴其他法律制度的相应因素。
   法律移植,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甚至不同社会形态国家的法律制度,是法律制度发展的一条捷径。因为在当代世界,虽然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但往往会遇到相同的社会,这样就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在处理同一问题上的法律手段,完全不必把自己封闭起来,关起门来搞代价很高的法律实践,一切都要自己从头做起,所以,我国也要大胆借鉴吸收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中的先进因素,正如材料中,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当然,也包括优秀法律制度的借鉴,如发达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许多反映市场经济特征的法律制度。
   但是,法律移植的效果也有好坏之分。有的移植效果好,对“输入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能与该国原有的法律制度较好地结合;有的移植效果不好,与输入国的社会制度格格不入,或者表面上有一套从其他国家移植过来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但它充其量不过是“书本上的法”,在这些国家实际通行的却是自己的传统法、习惯法。如材料中,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德在埃塞俄比亚起草的民法典,60年代美国发起的法律与发展运动在秘鲁、哥伦比亚等地的实际结果,都是这种情形的具体表现。
   法律移植成功与否,同输入国的社会土壤是否适合该法律制度、规则直接相关。如果某个法律规则的原产地与移植地、输出国与输入国的社会土壤相似,那么,在原产地、输出国能够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则在新的土壤上也能达到与其的效果,如我国目前的法律援助制度。否则,在原产地、输出国再好的法律制度在新的土壤也不能奏效,如美国的法律与发展运动、埃塞俄比亚的民法典。
   因此,我国在进行法律移植时,一定要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态度,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都时不可取的,正如材料中,毛泽东主席所说的那样。否则的话就会发生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人们往往把民主同美国联系起来,认为美国的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我们不能搬你们的……中国如果照搬你们的多党竞选、三权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动乱局面。”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