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与乙、丙商量合伙开办加工业务,约定甲出资1万元,负责联系业务,乙、丙各出资4000元,负责组织人员干活并进行技术指导。三人起草了一份协议,但尚未签字。当年三人按约定比例进行了分配。次年,因加工出现质量问题,对购货方A公司造成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A公司要求甲、乙、丙赔偿,乙、丙称自己是受雇于甲,不能承担责任,于是甲向A公司赔偿了全部损失。甲、乙、丙三人之间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
A.因未签订书面协议,不形成合伙关系
B.乙、丙事实上是受雇于甲
C.甲、乙、丙已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
D.甲、乙、丙是协作关系,不是合作关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事实合伙关系的认定
《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