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卷一第13题)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新确定申请日?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A.《专利审查指南2010》5-3-2.3.1“受理程序”中规定:“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可见,选项A中甲通过邮局寄交的专利申请,固邮戳不清,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收到日作为申请日的做法符合规定。此外,《专利审查指南2010》5-3-4“申请目的更正”中规定:“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专利局受理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日更正请求后,应当检查更正请求是否符合下列规定:(1)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2)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否则,不予更正申请日。”可见,如果甲申请更正申请日,应该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选项A中甲的提出时间超出了规定期限,不能重新确定申请日。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专利审查指南2010》1-2-7.2“说明书”中规定:“说明书文字部分写有附图说明但说明书缺少相应附图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取消说明书文字部分的附图说明,或者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相应附图。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专利局提交或者邮寄补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审查员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申请人取消相应附图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选项B中乙删除了该附图说明,依前述规定,则保留原申请日,无须重新确定申请日。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2-2-2.4“说明书摘要”中规定:“摘要是说明书记载内容的概述,它仅是一种技术信息.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说明书摘要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补交说明书摘要也不会导致重新确定申请日。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1-1-5.1.1“分案申请的核实”中规定:“请求书中应当正确填写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日填写有误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补正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选项D中丁的分案申请中原案申请日填写错误。经补正符合规定,依前述规定,可重新确定申请日。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