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______
  • A.申请人甲公司在法院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
  • B.被申请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担保
  • C.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
  • D.甲公司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了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所以,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所以,B项正确。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还因下列原因解除:(1)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了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2)被申请人提出了复议,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3)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因此,本题A、B、C、D项均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