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 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解析] 本题中合伙人甲对第三人乙的20万元的负债是甲的个人债务。根据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