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5.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8日开工建设某住宅小区,至2020年1月31日全部竣工决算。甲公司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发成本明细账中“地价款”为12000万元(能提供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土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可供销售的建筑面积为37500平方米。2020年2月甲公司销售收入为29000万元,销售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
【正确答案】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15000÷37500)×12000=4800(万元)
应抵减的销项税额=4800÷(1+9%)×9%=396.33(万元)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396.33
贷:主营业务成本 396.33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