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价格100万元,约定零首付,分期10次付款,每期支付10万元。双方还约定,若乙有一期价款到期没有支付,则甲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价款。2016年5月1日,甲向乙交付了汽车,乙支付了第一期价款。后乙向丙公司借钱120万元,用该汽车给丙设立抵押权且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丁用自己的房屋给丙公司设立抵押权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各自担保的债权数额和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后来乙又将该车出质给戊。该车损坏,戊将车交给己维修,戊没有支付维修费,己留置该车。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关于甲、乙的汽车买卖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分期付款买卖中,甲、乙并未约定保留所有权,汽车的所有权自交付时移转。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买卖合同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1/5是法定最低比例,约定低于该标准者,无效。所以C选项错误。乙没有支付两期到期价款,达到了全部价款的1/5,甲有权解除合同,D选项正确。
多选题 关于乙、丙、丁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故B选项、D选项正确,A选项、C选项错误。
多选题 关于丙、戊、己对汽车的优先受偿顺序,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人己最优先。《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质权人戊。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