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行政诉讼证据材料中,有的合法并真实确凿,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由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被称为可定案证据;有的或者不合法,或者不真实,或者与案件事实不相关,而被人民法院依法排除的,即不是定案的根据,但仍然是证据,这可以被称为一般证据。依照 2002年10月1日 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某一行政诉讼证据材料能够成为可定案行政诉讼证据,应该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可定案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合法性。
(1)证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证据的形成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2.可定案行政诉讼证据具有真实性。
3.可定案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关联性。
行政诉讼证据除了具有以上三点诉讼证据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即行政诉讼证据主要来自于行政案卷,这是由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决定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