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假设李某代B公司50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若A公司拟于2011年8月收购B公司35%的股份,则关于该项收购,下列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B公司的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本次收购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取得了4名独立董事的同意
B、
B公司的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本次收购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取得了3名独立董事的同意
C、
B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收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D、
B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收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解析] 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