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刑事诉讼中能否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
【正确答案】(1) 刑事诉讼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管辖犯罪案件。一方面,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对刑事管辖权作了具体划分,赋予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管辖犯罪案件的具体权力,正是从积极的角度实现国家对犯罪进行程序性管辖。另一方面,建立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司法机关错误或不适当行使管辖权的行为,使司法机关的管辖权得以准确的确定和行使,保证刑事诉讼程序合理启动、规范运行。如果司法机关进行了错误的管辖,就必须承担程序性违法的不利后果。我国刑事诉讼中没有管辖权异议制度,需要对此予以完善。
   (2) 建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必要性:是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权的有效手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渠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主体身份强化的标志。
   (3) 第一,在何种管辖下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种类来确定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种类。即刑事管辖权的异议分为职能管辖权异议和审判管辖权异议。职能管辖权异议主要是对立案、侦查阶段司法机关错误或不适当管辖提出的异议。审判管辖权异议则包括一审中的级别、地区(优先移送)、指定和专门管辖权异议。
   第二,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主体应该是当事人,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
   第三,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公诉案件中对职能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应是在侦查终结前的任何阶段。公诉案件中对审判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在一审法院法庭调查阶段开始之前提起。
   第四,申请管辖权异议的理由。管辖权异议的具体理由如下:一是管辖错误。刑事诉讼中的管辖错误主要表现为职能管辖错误和审判管辖错误。二是管辖不适当。牵涉到利益或偏见。
   第五,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机关。职能管辖异议由法院审查,审判管辖异议由上一级法院审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