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买方代理人张庆和出卖人刘杰互相串通,抬高价格,由后者汇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______。
A.欺诈 B.显失公平
C.恶意串通 D.胁迫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其他选项不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