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08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铛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06年度、2007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08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美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万美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美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说明: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1美元=7.1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正确答案】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因为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标准为:8000×15%=120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的800万元,所以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为100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正确答案】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00-(160-2000×5%)=14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8000+(240-30)-5100-60-1000-140-1100-(400×50%)-70-40=50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2008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A国的境外所得=110×7.1-30×7.1=568(万元),B国的境外所得=50×7.1=355(万元)。 企业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500+568+355)×25%=355.7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从A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正确答案】A国所得扣除限额=355.75×(568÷1423)=142(万元) 甲公司在A国已缴税款=110×7.1×30%=234.3(万元) 已在A国缴纳234.3万元高于A国的扣除限额142万元,分回的所得应予抵免142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正确答案】B国扣除限额=355.75×(355÷1423)=88.75(万元) 丙公司在B国已缴税款=50×7.1×24%=85.2(万元) 已在B国缴纳85.2万元低于B国的扣除限额88.75万元,分回的所得应予抵免85.2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2008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55.75-142-85.2=128.5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