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合伙企业,总资本10万元,成立时甲投入一台机器,价值2万元,现金2万元。经营3年后,该合伙企业对外欠债11万元。现甲提出退伙,那么 ____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故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法律并未规定结算期限,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对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乙、丙承担连带责任,B选项当选,D选项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