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1年11月14日上午9时46分,消防部门接到南京某大学的火警报告,迅速赶到现场。该大学第二学生食堂的二楼发生了火灾。经17辆消防车百余名消防官兵1小时的奋战,大火才被扑灭。火灾过火面积近一千平万米,整个二楼化为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调查,该食堂的二楼是私人承包的,刚装修不久。起火的原因是该餐厅某厨师将空油锅置于火上后,因接听电话而忘记关火,导致锅里腾起的火焰将锅上方的抽油烟管道烧着后,火势向四周蔓延所致。
问:该厨师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试分析此案的主观方面。
【正确答案】该厨师的行为构成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将空油锅置放在火上(不关火)会发生火灾的严重后果,但忙着接电话而忘记关火,而酿成火灾,因此其主观方面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