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庭对有关证据的处理,正确的是:______
  • A.对侦查机关出具的被告人到案经过,审查是否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办案人、办案机关的签名、盖章
  • B.对侦查机关出具的被告人抓获经过,审查是否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办案人、办案机关的签名、盖章
  • C.对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的根据有疑问的,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
  • D.对确定被告人有重大嫌疑的根据有疑问的,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依据《高法解释》第108条的规定,对侦查机关出具的被告人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材料,应当审查是否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办案人、办案机关的签名、盖章。对到案经过、抓获经过或者确定被告人有重大嫌疑的根据有疑问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上述四个选项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