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商场与乙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将500套家具运到甲商场所在地。由于运输公司车辆紧缺,无法一次完成任务,于是提议分两次运输,增加的费用由乙运输公司承担,甲商场拒绝。经过调查,该批家具并非急于出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商场不能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未损害其利益
  • B.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损害了其期限利益
  • C.乙公司单方变更合同,是违约行为
  • D.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合同约定一次性运输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对甲商场没有造成损失,甲商场不得拒绝。故A项正确,当选。B、C、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