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兴达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兴达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兴达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兴达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兴达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多选题 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兴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分类看,属于(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兴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作为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多选题 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兴达公司实施的暂扣营业执照的处罚,属于(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种类。以行政处罚的内容为标准,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能力罚)、财产罚、训诫罚(申诫罚)四类。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兴达公司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某种特定行为能力,属于行为罚(能力罚)。
多选题 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兴达公司实施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应适用(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程序中,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不同适用范围和特点。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处罚一律适用一般程序。“法律有特别规定”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情形。选项D“当场处罚程序”即指简易程序。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兴达公司实施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属暂扣许可证照的行为,应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特殊程序不属于行政处罚程序的一种,是干扰项,首先予以排除。
多选题 本案中,县地方税务局和县工商局对兴达公司都实施了罚款行为,从行政法角度看,这两个处罚行为(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一事不二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一个违法行为,不得处以两个以上的罚款处罚。本案中,兴达公司有违法经营和偷税两个违法行为,所以工商局和税务局分别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违背“一事不二罚”原则。
多选题 本案中,对于兴达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 )。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选项 B错误。本题中法院不能要求兴达公司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解决或者申请复议,选项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