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据此,主犯包括如下两种犯罪分子:(1)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只有在认定犯罪集团的前提下,才能认定这种类型的主犯。所谓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通常表现为:负责组建犯罪集团;网罗犯罪集团成员;策划制定犯罪活动计划;召集犯罪会议;布置犯罪任务;指挥犯罪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犯罪活动;等等。(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要包括如下三类:第一,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第二,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及其骨干成员。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三类:参与违法活动的人都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只有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而其他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第一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虽然不起主要作用但在聚众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为主犯;第二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也是主犯;而在第三种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有一个首要分子,也就不存在成立主犯的问题了。第三,聚众犯罪以外的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此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单位犯罪中主犯的认定问题。200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应根据各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大小,确定犯罪单位的主、从犯。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总之,在刑事司法实务中如何具体认定共同犯罪的主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以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具体分析案件情况,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分工以及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全面综合地进行判断认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