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甲的行为中,不构成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有( )
A.甲将多个常规设计重新组合,获得了一个独特的新的布图设计,并将之投入商业利用
B.甲复制他人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用于课堂教学,没有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C.甲未经许可将权利人的布图设计加以复制用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一个新的布图设计
D.甲未经许可进口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物品进行销售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行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因此,常规设计本身不受保护,对常规设计进行重新组合,当然不构成侵权,故A项不构成侵权。根据该条例第23条的规定,为个人目的或者单纯为评价、分析、研究、教学等目的而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以及在依据前项评价、分析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的,可以不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故B、C项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根据该条例第7条的规定,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入商业利用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的专有权。又根据该条例第2条的规定,商业利用,是指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的行为。故D项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