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_____
  • A.当事人的申请并不是执行的必备条件
  • B.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判决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 D.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的相关规定 [解析]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可知,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可知,B错误,D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