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案件的性质的认定,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甲为抢劫乙的钱包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朋友丙路过帮甲掏出乙的钱包等随身财物,丙成立故意伤害罪和侵占罪
  • B.甲为了取得乙的钱包而杀害乙,在取得钱包一周后,为了毁灭证据回到现场,结果发现了乙手上的戒指,甲成立抢劫罪和侵占罪
  • C.甲为了取得乙的戒指而杀害乙,在摘取戒指的时候发现了钱包,故一并取走,甲成立抢劫罪和侵占罪
  • D.甲、乙二人实施共同抢劫的过程中,因为意见分歧而互相殴打,导致彼此均受重伤,两人均成立抢劫致人重伤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A项考查承继的共同正犯,指前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行为后,后行为人以共同实施或者帮助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情况,后行为人对于自己参与之前的行为不承担责任,丙对于乙的重伤不承担责任,故A项不选;B项中,只要他人没有放弃所有权,死者身上的财物应当属于遗忘物,甲成立抢劫罪和侵占罪,B项当选;杀人取财属于概括性犯意,故应当只认定一个抢劫罪,C项不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应指手段行为与强取财物行为所致的后果,抢劫同伙内部发生分歧不成立抢劫致人重伤、死亡,D项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