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一些重点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A选项是正确的。《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故B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35条、第159条规定(即一审二审的期限)的限制。故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因为仲裁机构不是国家机关而是社会组织,以上三类合同纠纷选择仲裁的话就不必局限于中国的仲裁机构。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