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公众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下列( )债券。
Ⅰ.国债、地方政府债券
Ⅱ.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Ⅲ.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Ⅳ.公开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9条规定,公众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本所上市的下列债券:①国债;②地方政府债券;③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④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⑤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条件,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⑥本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Ⅲ项,公众投资者可以购买的金融债券只有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Ⅴ项,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由机构投资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