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砂土地基上的一般建筑,其在施工期间完成的沉降量为( )。
已基本完成其最终沉降量
已完成其最终沉降量的50%~80%
已完成其最终沉降量的20%~50%
只完成其最终沉降量的20%以下
根据《地基规范》条文说明第5.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