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是:______
  • A.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行为
  • B.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 C.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 D.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帮助行为的犯罪化、教唆行为的犯罪化 [解析] 对实行犯的帮助或教唆,按照刑法理论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但是刑法分则却将某些帮助行为或教唆行为单独规定为独立的罪名,这时就不能再按照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为共同犯罪行为。 A项,《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当选。 B项,《刑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项成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选。 C项,《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C项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当选。 D项,《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选项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