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A市。主要生产电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商品销售价格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销售实现时结转成本。甲公司2018年业务情况如下:
(1)5月20日甲公司购入一座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00万元。该办公楼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甲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公楼,假定年折旧额为50万元。
(2)10月1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相符。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16万元,款项已支付。
(3)10月5日,收到乙公司来函,要求对2018年9月15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已开具发票未收款)。经查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凭税务机关核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10月6日与丙公司签订预收货款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当于10月6日支付预付款50万元,甲公司应于10月6日按全额给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应于11月20日发出。10月6日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具了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款16万元,并将预收款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80万元。甲公司于11月20日如约发出货物,同时收到其余货款,存入银行。
(5)10月9日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为6月购入,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16%)。经核实,丢失的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5万元,经提请公司管理层审核后不予处罚责任人。
(6)10月10日将自产的一批电器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管理部门员工,该批电器的账面成本为10万元,市场价值为25万元。
(7)10月16日初次购买一套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用银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为0.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08万元。设备当月开始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8)10月22日将5月20日购入的办公楼改变用途,专用于集体福利。 (9)出售2013年自建的一处仓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含税价52.5万元,该仓库原值为50万元,位置在外省B市,销售时已提折旧15万元,选择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不考虑土地增值税。 (10)其他资料: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当月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问答题
15.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业务(1)分录:
借:固定资产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贷:银行存款 1100
业务(2)分录: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
贷:银行存款 116
业务(3)分录:
借:应收账款 一23.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一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3.20
业务(4)分录:
10月6日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
贷:预收账款 50
10月6日开具发票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预收账款 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11月20日发出商品、收到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 67
预收账款 3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业务(5)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8
贷:原材料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8
借:管理费用 5.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8
业务(6)分录:
借:管理费用 29
贷:应付职工薪酬 29
借:应付职工薪酬 29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贷:库存商品 10
业务(7)分录:
借:固定资产 0.58
贷:银行存款 0.5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0.58
贷:管理费用 0.58
业务(8)分录:不动产净值率=(1 000一50÷12×5)÷1 000×100%=97.9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7.92%=97.92(万元)。
借:固定资产 97.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37.92
2019年5月(第13个月),剩余待抵扣进项税额到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8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08
业务(9)分录:在不动产所在地B市税务局预缴税款,销售自建的不动产,按照全额5%的征收率预缴税款: 52.50÷(1+5%)×5%=2.50(万元)。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50
贷:银行存款 2.50
在机构所在地A市申报税款,销售自建的不动产,按照全额5%的征收率申报税款: 52.50÷(1+5%)×5%=2.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52.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50
借:固定资产清理 35
累计折旧 15
贷:固定资产 5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
贷:营业外收入 15
【答案解析】
问答题
16.分别计算甲公司2018年10月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实际应纳税额合计。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一3.20[业务(3)]+16[业务(4)]+4[业务(6)]=16.8(万元)。
进项税额=16(万元)[不能含业务(1),因为这是5月的进项税]。
进项税额转出额=0.8[业务(5)]+60[业务 (8)]=60.8(万元)。
一般计税项目应纳增值税=16.8一(16—60.8)一30=31.60(万元)。
简易计税项目应纳增值税=2.50[业务(9)应交]。
预缴增值税=2.50。
减免增值税=0.58。
当期实际缴纳增值税合计=31.60+2.50—2.50—0.58=31.02(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