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丙某写了一本书,名为《野性复归》,其中有大段色情、淫秽情节和暴力、凶杀场景的描绘。该书出版后,恰逢“扫黄打非”,该书被文化管理部门依法宣布为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数月后,丙某发现一出版社丁私自出版该书,认为丁出版社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于是诉至法院。问下列有关本案的观点中哪个是正确的(    )
   A.丙对其作品《野性复归》享有著作权,因为该书已经出版
   B.丙对其作品《野性复归》享有著作权,因为该书已被丙创作出来
   C.丁出版社侵犯了丙的著作权,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D.丙对其作品《野性复归》不享有著作权,因为在非法性的客体上不能建立起合法的权利,同时丁出版社也未侵犯丙的著作权,丁的行为有关行政机关可另行处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