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女生辍学
刚刚入冬,异地高考改革却传来了春天的消息。山东异地高考方案细则“本周内有望正式向社会公布”。2014年开始,“有山东省完整三年高中阶段学习经历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以就地高考。
教育部规定“年底前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随着大限将近,相信很多其他省份也会陆续跟进。异地高考改革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不过这刚刚是百米跨栏的开始。山东省跑得快不代表中国队跑得快。众所周知,山东是高考大省,好汉云集,多有高考移民去抢他人饭碗,极少有人敢到山东“抢饭碗”。
至于北京就不那么轻松了。这两天有越来越多的非京籍学生通过了北京市2013年高考的网上报名。不过官方称,非北京户籍的高三学生仍需回原籍参加考试。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山东等省充当的是异地高考改革的过河小卒,中军帐的主力部队依然兵马未动。早有学者指出,京沪穗不出马,异地高考改革有名无实。
京沪穗的谨慎并非全无道理。近来网上流行一个词——异闹。和“医闹”相似,“异闹”讽刺的是异地高考闹访者。以至于15岁的非沪籍女生在微博上为争取异地高考权利,与沪籍人士“约辩”,如此卡哇伊的女生被冠上了“蝗虫”的恶名。“异闹”和“蝗虫”的背后,是彼此的刻薄、厌恶甚至是愤恨。我想,这也是京沪穗出手迟疑的重要原因。
京沪穗当下的困境在于,在“移民”和“土著”之间如何寻找平衡。不过在任何一项政策实施之前,我们首先要分清什么是权利,什么又是特权。教育公平是每个国民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戕害,这也是异地高考改革的初衷。为城市建设付出了血汗的移民子女自然有上学和高考的权利。但是也不排除个别“异闹”的理想不是争公平,而是争着在分数洼地“套利”。这背后其实也是一种“抢椅子”心态,他们真正迷恋的是“超国民待遇”。对于教育部门而言,对权利当支持,而消弭特权才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如果我们的政策被表象所左右,单纯的满足于多给个别人几把椅子,而不是逐渐稀释户口红利,那么这只能导致教育不公的扩大。
当务之急,如异地高考改革的推动者张千帆教授所说,“谩骂、攻击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大家摆明自己的主张,互相讨论才能解决问题。”“移民”要求公平,“土著”要求务实。如何通过对话“下和棋”是给各方出的第一道难题。
问题:根据以上报道,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评论,谈谈对“分配问题是公共政策的核心问题”的认识。
无(1)公共政策的本质是利益
公共政策的本质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公共政策是某类政策主体,如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中各种利益进行选择与整合的基础上,在追求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在异地高考中,相关政策分配的实际是教育资源,而高考改革中遇到的阻碍,实际上是因为教育资源的分配触及多方利益。在任何一项政策实施之前,首先要分清什么是权利,什么又是特权。教育公平是每个国民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戕害,这也是异地高考改革的初衷。高考移民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应当与“土著”居民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取得一个平衡。
(2)分配是贯穿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利益分配、利益落实中的重要环节
分配利益是一个动态过程,在增进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分配的基础是选择利益和整合利益;分配的关键是利益落实。从社会利益中,由利益选择到利益整合,由利益分配到利益落实,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公共政策的过程取向,是与这种利益取向完全一致的。所以,在处理涉及公共政策本质利益问题时,分配问题是公共政策的核心问题。
①政府对利益的分配,不是任意的、无的放矢的。作为公共权力的占有者,政府把利益分配给谁,首先来自于政治统治的目的。在处理高考教育资源的分配过程中,高考移民的教育权能否受到公平地对待,最终还是要看政府的价值取向。
②与社会利益紧密相关的公共政策,是要提供一种普遍遵循,或者至少相关人员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规范人们在追求利益时所出现的矛盾或冲突中的行为。政府必须综合地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或简称为“利益整合”。利益整合建立在利益选择的基础之上,前者既是后者的逻辑结果,又是实现结果,而且往往是两种结果的有机统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贫富、地域、宗教信仰等,平等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当异地高考问题导致人们无法平等享受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时,不仅是在扼杀他们对于未来的希望,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破坏。要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必须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③公共政策本身并不是资源,而是由于政策实施后一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满足,这意味着政策起到了向社会有关成员分配利益的功能。对不同的政策对象来说,公共政策所分配的利益,往往对一些人是直接的,而对另一些人是间接的。一般地说,人们从政策那里所得到的好处,从程度上看是不等的。比如,获得减免税政策的企业,是直接利益的获得者,而与这些企业产、供、销相关的其他组织与个人,很可能是这一政策的间接获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