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邀请见证人到场
  • B.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 D.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的程序是,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送达人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住处或者单位后,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据此,选项ABC正确。 D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应是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而非“起诉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