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金融企业与一般公司企业设立制度的异同。
【正确答案】与一般公司的设立条件相比,金融企业设立制度的特殊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批原则不同。金融企业的设立采取核准原则,设立金融企业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除此之外,设立金融机构,还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二是符合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三是符合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原则;四是符合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五是符合经济核算原则。而我国《公司法》对一般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并非所有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经过审批。
   (2) 设立条件不同。第一,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申请设立金融企业,必须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货币资本金或营运资本金;并且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企业,金融企业的最低资本限额要求要远远高于设立一般公司的最低要求。第二,对人员资格的要求不同。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还要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同时其他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或属于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公司法只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任职资格作了限制,列举了相应的否定性条件,对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没有限制。而金融企业的领导人除了不得具有公司法规定的否定性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积极性条件,还规定了对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要求。第三,对经营条件的要求不同。设立金融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例如营业场所必须完备防盗、防警、通信、消防等设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其他要求的,还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而设立一般公司只需具备一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即可。
   (3) 审批机构不同。设立金融企业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设立一般公司需要审批的,其审批机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
   (4) 设立程序不同。设立金融企业需经过申请筹建、申请开业、注册登记和公告四个程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