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以下______情形中,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Ⅰ.保荐代表人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
    Ⅱ.保荐代表人参与组织编制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Ⅲ.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Ⅳ.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当年净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Ⅴ.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Ⅰ、Ⅴ两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8条的规定,保荐代表人出现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或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委员会的审核工作的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Ⅱ项,根据第69条规定,保荐代表人唆使、协助或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Ⅲ项,第70条规定,发行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资格12个月到36个月,责令保荐机构更换相关负责人,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撤销保荐业务资格,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①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Ⅳ项,根据第72条第2项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