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丙拾得一张甲为出票人,乙为从甲处直接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人的汇票。票面金额为3万元,见票后2个月内付款。丙拾得票据后,立即伪造乙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A银行贴现。A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这时乙发现汇票丢失,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B银行提出挂失止付,B银行照办。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
   A.丙除了承担票据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B.被伪造人乙可以追究丙的民事责任,但应承担票据责任
   C.付款人B银行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D.A银行因为善意取得而成为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乙不得以丙的伪造背书行为而主张A银行的票据权利无效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参见《票据法》第103条、第107条、第14条、第15条。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D项正确。
   伪造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但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4条第1款第2句的规定,伪造人应当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至于被伪造人,由于他并未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