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题中,签订合并协议之日为2013年12月1日,B项,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2013年12月9日通知符合规定;C项,三十日内日在报纸上公告,2014年1月13日距协议签订之日已经超过30日;D项,债权人2013年12月12日接到通知,在三十日内可以要求清偿,2014年1月10日在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