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充电装置的运行监视的要求。
1)应定期对充电装置进行如下检查: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压、直流输出电流等各表计显示是否正确,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2)交流电源中断,蓄电池组将不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应及时调整控制母线电压,确保控制母线电压值的稳定。当蓄电池组放出容量超过其额定容量的20%及以上时,恢复交流电源供电后,应立即手动启动或自动启动充电装置,按照制造厂规定的正确充电方法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或按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