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 A.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 B.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 C.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 D.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由此可见,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一般是上一级法院。因为本题的诉讼主体是甲、乙两公司,不符合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形,因此甲公司要申请再审,应当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故A项错误,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本题不符合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形,因此本题若要再审应当由南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那么南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应当按照何种程序进行呢?这需要注意《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7条。该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提审这两个字是关键。这决定了该案要适用二审程序,其法律依据见如下详述。《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当中,南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南山市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若想进行再审,则必须提审,即应当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