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1年7月签订了一笔买卖煤炭的合同,总价值15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1年11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支付了45万元的定金。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对此纠纷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对于定金数额的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B.如果买卖合同不成立则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定金已交付
   C.如果甲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只需返还定金原额即可
   D.即使甲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也需双倍返还定金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定金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 A项不正确。定金合同须以有效的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B项不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C项正确,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