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蓝天公司为宣传其洗衣粉,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赞扬其洗衣粉的功效,并与其他公司的洗衣粉相比较,贬称其他公司的洗衣粉洗衣效果奇差,并点名道姓地称白云公司的洗衣粉完全没有功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____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对手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的要点包括:(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4)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很明显,选项AB正确,C项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蓝天公司贬称其他公司的洗衣粉洗衣效果奇差,侵犯了所有同类竞争对手的权益,并非仅是白云公司的合法权益,所以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也可以起诉蓝天公司。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