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 )。
A、
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
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
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
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
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
[解析] 合伙事务的执行是指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个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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